上海侨联组织发放新春暖心包。上海市侨联供图
中新网上海1月11日电(记者范宇斌)“疫情进入流行期,我们最牵挂的是侨界相对脆弱的群体。我们要加大关心关爱老年群体的力度,密切联系身边的老年归侨侨眷,及时送上温暖,提供切实帮助,促进疫苗接种,支持老年人防范和降低疫情对自身健康的影响。”近日,在《上海市侨联致全市各级侨联组织和广大侨界朋友的一封信》中如是写道。
岁末年初,上海正经历疫情防控的一个特殊阶段。记者11日从上海市侨联获悉,为表达侨联组织对归侨侨眷特别是侨界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及时送上温暖,上海市侨联会同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和爱心侨企,推动上海各级侨联组织共同参与,在元旦后至春节前夕开展“迎新年、送温暖”新春慰问活动,为上海全市2000户早期归侨、困难归侨侨眷及侨界志愿者送上新春暖心包。
记者了解到,今年新春暖心包里有维生素泡腾片、防疫喷雾、健康食品,以及年味浓浓的春联、福字等,相关物资已陆续发放。
老年归侨侨眷在收到慰问品后向侨联组织和街道志愿者反映说:“今年的新春暖心包中既有充满年味的新春贺年品、提升免疫力的营养品,也有实用的防疫物品,特别是收到侨联这一封情意满满的慰问信,手上沉甸甸的,心里感到暖暖的。”
“侨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以及留学人员的桥梁纽带,是所有侨界朋友的团结之家、奋斗之家、温暖之家。”上海市侨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凝聚侨心侨力,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拼搏,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了侨界贡献。展望新的一年,需要侨界继续全力以赴、争做贡献。”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