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铁车厢迎“小年”******图为重庆客运段联合重庆铁路公安处民警为旅客分发兔年纪念品。 胡勇 摄图为乘务员为旅客送上“福”字。 胡勇 摄图为收到祝福的旅客在车厢内拍照留念。 胡勇 摄图为工作人员与旅客在车厢内合影留念。 胡勇 摄
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正值中国传统节日“小年”。当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联合重庆铁路公安处组织青年职工,将重庆北开往万州北的G8704次列车装扮一新,并为旅客带来一场年味十足的“送万福 进万家”迎新春活动,让奔波的旅客在旅途中体验别样“年味”。现场,旅客在乘务员的带领下,踊跃参加丰富多彩的趣味活动,随后工作人员也为旅客送上“福”字以及兔年纪念品,冬日的车厢内洋溢着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文/史苏婷;图/胡勇 )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