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幻影视 驶向广袤蓝海******
《流浪地球2》《三体》等作品引发热议——
中国科幻影视 驶向广袤蓝海(文化市场新观察)
核心阅读
正在播映的《流浪地球2》《三体》等影视作品,引发热议。近年来一批科幻影视作品相继涌现,让人们看到这类题材作品,在世界观建构、价值观传递、故事情节设置、类型化探索、工业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的长足进步。国产科幻影视剧,正在不懈探索中驶向广阔无垠的蓝海。
今年春节期间,科幻题材影视作品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无论是电影《流浪地球2》,还是电视剧《三体》,都引发了热烈讨论。
2019年电影《流浪地球》上映时,原著作者刘慈欣曾说:“从《流浪地球》开始,中国科幻电影正式启航了。”4年过去,《独行月球》《明日战记》《流浪地球2》《三体》等作品相继涌现,让人们看到这类题材作品,在世界观建构、价值观传递、故事情节设置、类型化探索、工业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的长足进步。国产科幻影视剧,正在不懈探索中驶向广阔无垠的蓝海。
科学顾问
赋予影视“历史的质感”
导演郭帆问:“您心目中比较理想的科幻片是什么样貌?”
刘慈欣回答:“如果我们的科幻片能拍得像未来的历史的话,那么它对我们的意义就更大一些。”
在电影里呈现出“历史的质感”,成为郭帆创作《流浪地球2》的目标,这对影片中科学理论和科学实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都提出了很高要求。喷射蓝光的行星发动机、洞悉一切的量子计算机、直冲云霄的太空电梯……《流浪地球2》中的“硬科技”元素让观众大呼过瘾。这些“硬科技”是由一系列严谨缜密的想象、设计、计算、推演得来的,多名中国科学院的科学家作为科学顾问,帮助影片完善世界观架构和视觉呈现效果。
科幻电影《独行月球》的片尾字幕,曾用单独一屏展示了“科学顾问”。该片导演张吃鱼透露,科学顾问从筹拍阶段就已经介入,“比如,返回舱起飞时,指挥口令倒计时最后念‘零’还是‘点火’?我们必须向专家求证。”
2020年,国家电影局、中国科协印发了被称为“科幻十条”的《关于促进科幻电影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对科幻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特效技术、人才培养等加强扶持引导的10条政策措施,其中包括要建立促进科幻电影发展联系机制,建立科幻电影科学顾问库。随后,国家电影局和中国科协牵头建立科幻电影科学顾问库,并从航空航天、天文与物理等领域,聘请了一批两院院士、权威专家和优秀科技工作者,担任科学顾问库专家,为科幻电影剧本创作、影片拍摄等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支持、科学把关等服务,不断提高我国科幻电影科技含量和科学魅力,不断扩大中国科幻的艺术感染力和文化影响力。
此外,2020年底,中国科普作家协会成立科学与影视融合专业委员会,这是我国首个由优秀科学家和电影人组成的跨界交流平台,第一批成员包括古生物学家汪筱林、恒星级黑洞首席科学家苟利军、计算数学家刘歆等科学家,以及陆川、郭帆、陈思诚等电影导演。
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王元卓是《流浪地球2》科学顾问团队中的一员,他为影片贡献了关键理论——人在回路,为影片中超级人工智能的诞生提供了科学概念基础。
“好的科幻影视剧一定要扎根于现有的科学认知。无论是对科技概念的认知,还是对事物发展规律的认知,都必须让观众感觉是有可能发生的,要设计出一个可信又完整的世界观。大到重要的科技概念体系的设计,科技产品、场景的科学解读,小到一些技术的名称、设备的外观,机构的名称、人物的职务、组织的架构等。”王元卓说。
电视剧《三体》总导演杨磊介绍,创作团队在前期花费了3个多月的时间采访射电天文、天体物理、纳米技术、粒子对撞等各个领域的科学家。
有评论家认为,来自科学家的专业意见为科幻影视剧插上了科学的翅膀,让这些作品更加具有现实观照性。从这些作品开始,国产科幻影视剧真正踏上了具有科学理论支撑的旅程,这无疑将让艺术创作的脚步走得更远更扎实,当观众围绕这些作品中的理论、现象展开讨论时,也会受到更多来自科学的滋养。
科技发展
支撑高工业级别的大片
1月30日,中核集团“喊话”《流浪地球2》的一条微博引发关注。“#流浪地球#你们尽管想象,我们负责实现。”微博海报上“我们致力于将科幻变为现实”的壮语,透露出科幻影视作品对科学技术进步的驱动力。随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建筑、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国家队”纷纷加入这次“喊话”的行列。“大国重器”的联动,令人感佩中国科技不断提升的决心。
曾经,中国的科幻影视作品成本较低,构想相对简单,影响力也有限。
《流浪地球2》上映后,郭帆说,他对于拍摄高工业级别的大片更有底气了。这份底气,一方面来源于近年来我国航空航天科技的发展,为国产科幻影视剧的创作提供了土壤和支点。“观众经常看到航天员出舱、中国空间站建设等新闻,所以电影中呈现这些科技成果的时候,观众会相信这是我们可以做到的。”
底气的另一部分,则来源于我国近年来生产制造业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和新技术的应用,为科幻影视作品的创作生产带来的全新的技术手段。
郭帆举例说,在创作《流浪地球》时,很多特殊道具的制作要学习国外团队。“而《流浪地球2》里95%以上的道具,从车辆到外骨骼装甲,不管是硬质的还是软质的,全部都是我们自己去完成制作的。这有点像是‘弯道超车’,不是说我们一下就超越了好莱坞几十年的积累,而是我们的进步是建立在中国科技发展的基础上的,是符合发展规律的。”
是否能做好生物视效,是衡量特效水平的直接标志。据了解,在《独行月球》里,金刚鼠刚子的总镜头量占到全片特效镜头的20%,很多镜头持续做了一年多。其中刚子咬了一口饼干,身后背景变成了大草原的镜头,就迭代了非常多的版本,耗时11个月。
建设一套完备的电影工业体系,不光需要设备和技术,更在于流程和标准。《流浪地球》拍摄完成后,郭帆工作室和北京电影学院联合成立了电影工业化实验室,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电影工业的标准化管理和运作流程。“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们追求的目标不再是单一镜头做得多么精美,而是有流程管理地去完成几千个相对水平不错的镜头制作。”郭帆说。
科幻影视剧的热播,也映照着中国科技的蓬勃发展。
“科幻是基于科学的幻想,科技是科幻的基础,科幻是科技的未来。面向未来思考,也许科幻将来会变成现实。”杨磊说,“比如制造《流浪地球2》里的太空电梯,需要《三体》中物理学家所研究的纳米材料。我们从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了解到,这种材料是真实存在的,如果未来能够量产,也就意味着太空电梯将成为现实。可以说,科幻影视作品本身就提振了我们的信心。”
许多观众在看完《流浪地球2》和《三体》后对作品中的科学设备、理论展开了讨论,有的还提出了质疑。南方科技大学教授、科幻作家吴岩认为,这种交流、碰撞有利于科学普及和传播,“科幻题材的影视剧在客观上普及了科学知识,提升了公众对科学的兴趣,提高了公众的科学素养。”
吴岩表示,科幻影视作品本身也有助于对电影技术的革新。“比如詹姆斯·卡梅隆拍摄《阿凡达》,用十几年时间摸索出了3D拍摄技术,此后,3D拍摄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普及。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在中国科幻影视作品的创作中,也有可能诞生新的拍摄技术,从而推动影视科技的进一步发展。”
科幻文化
拓宽人类思考的疆域
《流浪地球2》上映后,一名小观众写信给王元卓:“电影里的人类科技已经十分发达了,笨笨这样的机器人非常智能,为什么不让它们去月球,而是让那么多宇航员去呢?”
王元卓在回信中写道:从现实设定来讲,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只有经过高强度训练的人才有可能胜任,而人工智能尚未发展到相应水平;更为重要的在于,电影是要有情感、有矛盾、有冲突的,如果任何任务都可以由机器人去完成,那么就看不到人的情感流露了。
对于科幻影视剧来说,科技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科学技术和故事情节之间如何达到平衡?采访中,专家和创作者们一致认为,科幻影视作品不是科学纪录片,它需要幻想设定,最终服务于故事情节的发展。
“科技不能成为剧情的绊脚石,更不能束缚影视剧的情感表达。”王元卓说。4年前,王元卓因其为女儿手绘的《流浪地球》讲解图而走红网络,几年来,他创作的《科幻电影中的科学》系列手绘科普图书已出版3部。他觉得,《流浪地球2》是在全球视角下的大片,“在这样一个宏大的世界观的设定下,中国人不但有话语权,有主导力,还有责任和担当,这一切是让观众感到非常振奋的真正原因。”
郭帆表示,《流浪地球2》希望传递出的是中国人对“团结”的渴望和坚守,“在科学技术的包裹下,这部电影传递出了中国人的价值观。中国科幻电影要植根于中国文化,再结合我们今天的技术去完成中国式的表述,这才是属于中国人自己的科幻电影。”
科幻影视剧的视觉化呈现,也为人们更好地走近广义的科幻文化拓宽了渠道。“科幻文学为科幻影视剧的创作提供了丰饶的土壤,但阅读科幻文学需要很强的想象力,容易让普通读者望而却步。”《三体》总编剧田良良说,“影视剧就是打开更广阔的科幻文学、科幻文化的钥匙,它能够通过视觉化呈现,把复杂的理论和故事变得更容易理解,让更多人愿意走近科学的世界,进而拓宽人类思考的疆域。”
专家表示,当前,中国科幻影视作品的创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化发展仍然不足。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影市场的进一步繁荣,有理由相信,中国科幻影视作品的发展将迎来更加百花齐放的春天,在世界科幻影视作品之林书写自己的传奇。(本报记者 刘 阳)
(来源:人民日报 2023年02月03日 第10版)
【观点】构筑顶层设计 开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新格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以下简称“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顶层制度文件,是全面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等国家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前期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践经验的固化总结。《管理办法》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引,建立健全了工信领域数据安全制度机制,搭建起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四梁八柱”,细化明确了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要求,为工信领域企业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提供了明确指引,标志着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
一、夯实数据安全根基,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基本遵循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已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和核心战略资源,数据安全的基础保障作用和发展驱动效应日益突出,攸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党和国家敏锐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充分释放数据红利,同时,高度重视、不断推进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做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重点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安全保障,制度先行。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将研究完善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政策作为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关键一环。《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国家重大数据安全立法加速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安全行政监管的上位法依据和职责边界,对各行业、各领域承接落实也提出了新要求。
工信领域是我国数字化转型的排头兵和产业数字化的主阵地。信息通信网络覆盖社会千行百业,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汇聚海量用户数据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数据。工业数字化转型催生海量工业数据资源,且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导致数据安全风险与威胁点增多,数据安全形势愈发严峻复杂,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亟待强化。加速完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石,是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工信领域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必担之责。
二、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的规则指引
《管理办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鼓励与规范并举原则,推动建立健全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规则体系,一方面,明确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要求,划定工信领域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基线,同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格局,着力提升工信领域数字信任,为我国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具体来说,《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管理体制,建立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
《管理办法》衔接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结合工信领域既成的监管体制,构建了“部-地方-企业”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在部层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总体统筹与监督管理。在地方层面,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方通信管理局、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对本地区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处理活动和安全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在企业层面,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承担本单位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要求。这种条块结合的监管组织架构既贯彻了《数据安全法》对于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安全监管的责任分工,也充分考虑了工信领域管理的共性需求与实践差异。
(二)细化分类分级,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制度机制
《管理办法》承接细化《数据安全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以预防、控制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为核心,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机制。一是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参考因素及数据分级识别依据,建立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备案管理机制,为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理提供实操指引。二是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及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机制,对数据安全风险进行监测、汇聚、分析、通报,加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的事前感知。三是明确应急处置机制流程,制定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数据安全事件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四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部省两级数据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获取数据安全违法信息。五是建立数据安全检测、认证、评估管理制度,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产品、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数字安全产业发展。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重点保护
《管理办法》对标《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明确细化工信领域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环节分级防护要求和操作规程,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权限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必要措施。二是要求结合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环节特点设置针对性保护措施,有效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三是以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三级数据划分为主线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要求采取工作体系建设、内部登记审批、关键岗位管理、安全防护等管理及技术措施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引入多利益相关方,构建数据安全协同治理生态
数据安全保护涉及主体多元、场景复杂、环节众多,构建良好的数据安全治理生态需要开展多方协同。《管理办法》引入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安全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参与数据安全治理。一是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支持数据安全企业、研究和服务机构开展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创新,结合行业数据安全需求培育、发展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提升数据安全产品供给能力。二是组织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等各类主体开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及推广应用工作,增强标准制定参与主体的广泛性,通过标准促进数据应用规范化,提升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性。三是发挥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数据安全能力,鼓励协同开展数据安全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汇聚多方力量应对数据安全风险。四是发挥评估机构专业能力,辅助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出境评估等活动,助力企业持续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三、凝聚多方合力,全面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在数据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国家数据安全管理要求亟需落地的大背景下,《管理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将开创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推动其落地,有效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治理能力,重点提出以下几方面思考:
(一)加强政策宣贯培训,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
《管理办法》发布是引导工信领域深入贯彻领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加快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良好契机。做好宣贯培训,采取部级示范培训和地方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性、分层次、有深度地设计行业数据安全宣贯培训内容,对《数据安全法》《管理办法》进行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统一理解认识,有助于行业监管部门推动管理制度要求有效落实与执行,打响“发令枪”。同时,数据处理者要定期开展数据安全管理培训,明确关键、重点岗位培训方案,确保数据安全从业人员全覆盖,及时评定培训效果,做好“冲锋者”。
(二)做好重要数据识别备案,有效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础
重要数据保护已成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管理办法》的推进实施,还需要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工业、电信行业领域自身特点和实践需求,配套制定重要数据识别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备案审核及上报流程机制,为工信领域企业深化落实数据安全基线要求进一步提供细化规则。数据处理者也需要按照行业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自身数据安全工作实际,定期梳理数据资源,扎实开展重要数据识别和目录动态备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
(三)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切实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有效发现、抵御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突出风险,是维护数据安全的发力点和核心战力。加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工作部署,推进全国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态势感知能力,将成为下一步行业监管工作的重点。数据处理者应围绕数据安全保护需求,配合部、省两级主管部门开展风险监测排查,及时防范行业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做好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不断提升数据安全合规能力。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要主动参与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按照“及时、客观、准确、真实、完整”的原则报送掌握的风险信息。
(四)加强正向激励引导,多措并举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坚持监督管理与正向引导相结合,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更大程度激发企业提升自身数据安全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行业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约谈等措施敦促企业责任落实的同时,可以综合运用行业自律、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多种方式加强示范引领,推进企业标准贯标达标工作,指引企业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数据处理者要充分发挥能动性,自动对标管理要求和最佳实践,自觉提升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等全环节安全保护水平。在业务系统上线、运营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数据有效利用与安全保护平衡能力。
(作者:中国信通院院长 余晓晖)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