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侨乡信宜大芥菜:寒冬里的“家乡味道”******
中新社茂名1月14日电 题:广东侨乡信宜大芥菜:寒冬里的“家乡味道”
作者 梁盛 陈子楷
在广东侨乡信宜市,大芥菜是名副其实的“网红菜”。“天气越冷越好吃”是大芥菜众所周知的“天性”,而更让众多客居异国他乡的信宜籍乡亲在寒冬里惦记的,是大芥菜的“家乡味道”。
侨港信宜同乡会荣誉会长张权才近日受访时表示,信宜大芥菜又名大青菜,其最突出的特点是体型大、产量高、生产周期短,且信宜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其肉质鲜嫩,味微苦口甘的特点。其中,钱排镇冬季气候高寒,霜冻期长,加上当地种植使用的多是农家肥,因而种出来的大芥菜味道特好。
出生于信宜钱排镇云开村的张权才说,小时候村里的生活缺油少肉,乡亲们平时吃得最多的下饭菜就是清炒大芥菜。如今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通常会将大芥菜与腐竹、牛肉、猪杂等食品混炒,“腐竹炒菜梗”便是当地有名的农家菜,口味极佳,甜脆爽口,是餐桌上的一道美味佳肴。特别是外出的游子回乡省亲时,大芥菜几乎是每餐的首选菜式。
家住钱排镇的菜农程玉兰告诉记者:“自去年12月初以来,大芥菜经历了数次寒潮,这种持续低温天气,使得大芥菜特别‘吃香’。近段时间来,随着乡村旅游人气复苏,大芥菜也就成了游客的‘抢手货’。这半个月,我家卖给游客的大芥菜就超过了500公斤,收入大约5000元人民币。”
据程玉兰介绍,大芥菜盛产于冬季,生长环境气温要求较低,而且气温越低长得越快越旺。一般是10月份种植,一个月后就可以分梗采摘。在严寒霜冻期未到之前,大芥菜的味道一般,经历霜冻后的大芥菜,味道尤佳。除了清炒、拌炒,大芥菜还可以晾晒成干,以备在缺菜的季节食用,也可以用坛子封存,腌制成酸菜,有生津开胃、增强食欲的作用。
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排镇党委书记俞淮竞介绍说,大芥菜的采收期也是当地三华李的赏花期,信宜每年接待的赏花游客数以几十万计,给游客印象最深的,除了李花就是大芥菜,堂食之后游客往往还要捎上几捆带回家。
如今的信宜大芥菜闻名遐迩,还有了“信宜出品”“信字号”品控溯源“身份证”,销售包装也变得“高大上”。据悉,在钱排镇,今年大芥菜的种植面积和产量比上年明显扩增,将为当地千家万户带来一笔可观收入。(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