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作者:王建平(长江大学党委书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可以说,党的二十大将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2022年4月,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的意见》,支持长江大学等四所高校打造省属高水平大学。作为一所石油、农业、教育、医疗特色和优势鲜明的综合性大学,长江大学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乘科教兴国、科教强省的东风,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不断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三位一体”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第一,要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地方综合性大学,长江大学要坚持“四个面向”,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扎根基层、艰苦奋斗作为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度,为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培养高素质人才,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的需求,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和生命健康教育“两线贯通”,不断完善优化“育在长大”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奋斗在社会主义建设主战场上的主力军,为国家输送石油、农业、教育、医疗等各类高素质优秀人才。
第二,要在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中,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确保能源安全。长江大学要紧紧围绕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以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为契机,以非常规油气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要粮食作物产业化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长江中游作物绿色高效生产部省共建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为依托,扎根荆楚大地,主动服务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格局先行区和荆州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联合石油、农业企业,开出问题清单,弘扬“带着干粮搞科研”的优秀传统,突破生产技术壁垒,布局科研大平台,培育大团队、大项目、大成果,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率先在能源革命、粮食生产领域取得标志性创新成果,为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第三,要在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中,融入“长江大保护”和“双碳”两个战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作为以母亲河长江命名的大学,长江大学要以推动绿色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长江大保护、碳达峰和碳中和“两个战略”,深入实施“长江人才计划”,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推进教师队伍的优化转型,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领域培育引进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做好战略性人才储备;在教育和医疗领域打造一批名师、大师,保障人民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在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方面锻造一批高水平人才,形成一支规模合适、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努力把高校打造成各类人才的聚集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两个民生”着力人才培养,“两个安全”聚焦科技创新,“两个战略”引领教师队伍建设,三者有机联系、各有侧重、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是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在长江大学的生动实践,形成了推动高水平建设的强大合力。
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长江大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序推进,构建起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教师队伍建设“三位一体”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以特色发展和融合发展推动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推进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建成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无愧于新时代的新贡献。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