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味中华】东北年猪菜的幸福感******
中新社吉林1月19日电 题:东北年猪菜的幸福感
中新社记者 苍雁 石洪宇
在吉林舒兰,小年过后,“坐席”便成了孩子们翘盼的事。
今年过年,陈秀坤筹划了10道年猪菜宴请乡邻。冒着热气的大铁锅支在院子中间,遇冷凝华的水蒸气令陈秀坤的眉毛上结满霜花,五六位赶来帮忙的乡邻正将刚宰杀的年猪分类。
图为1月13日,吉林舒兰,准备用来制作年猪菜的猪肉摆放整齐。 中新社记者 苍雁 摄“谁家过年杀猪,都会请亲朋好友过来撮一顿。”陈秀坤说。
“小寒大寒杀猪过年。”在东北农村地区,年猪菜俗称“杀猪菜”,最初形式为乡宴,是春节必不可少的“硬菜”。
经过柴火炖煮的大块猪肉香气诱人,各类配菜软烂入味。热气腾腾的年猪菜一上桌,热闹喜庆的年味儿也愈发浓郁,亲朋好友围坐,真是东北人一年中最幸福的时刻。
年猪菜传承自中国满族先民习俗。历经时间流转,菜品不断丰富,白肉血肠、酸菜烩猪肉、肉皮冻、炒猪心、汆丸子汤……毫不夸张地说,年猪菜可以做上几十道不重样。
图为吉林省吉林市一家饭店内,年猪菜摆上桌。 中新社记者 苍雁 摄陈秀坤告诉记者,年猪菜是可以贯穿整个新年的美食。
肉皮冻,是许多东北人家的除夕“下酒菜”,由猪皮熬制而成。将猪皮肥肉部分刮去,清理干净后切成小条,加入生姜和盐,熬煮两小时后放入冰箱冷藏,待结冻后切块,佐以蒜泥、酱油等食用,口感筋道有韧性。
每临新年,许多城市居民也都开车进村吃上一顿年猪菜,驱散过去一年的疲乏。
图为1月13日,吉林舒兰,村民在做年猪菜。 中新社记者 苍雁 摄“酒席满堂,不如白肉血肠。”血肠的制作相当考究,白肉血肠也是年猪菜里的经典菜肴。年逾花甲的张洪滨19岁起便接触这道菜的制作。作为百年老字号“吉林市老白肉馆”的掌门人,血肠烹饪他熟稔于心。
张洪滨说,用不同方法灌猪血,可以制作出清血肠和混血肠。
其中,清血肠的口味最为难得。杀猪后待猪血凝固、沉淀,取最上层的清血,加入中草药、老汤及各种调料,灌入猪的明肠。蒸煮入口后,味道清淡、肠衣脆。
混血肠的制作也不简单。其区别在于,灌制血肠后要用火烤,目的是将猪油烤出去。上锅焯水排除杂质后,放入老汤里煮,出锅后切成薄片。将血肠与大块五花肉同炖,上好的血肠杀猪菜便诞生了。
图为1月13日,吉林舒兰,大锅内在煮年猪肉。 中新社记者 苍雁 摄71岁的丁森独爱白肉血肠的味道。作为土生土长的东北人,冬日餐桌上的热气与热闹伴其从小到老。每年一入冬,和亲朋撮上一顿杀猪菜的期待便已开始。大肉块蘸上蒜瓣酱油汁,血肠在口中融化,由口入心的满足感无以言表。
美食在桌,亲朋在侧,吃出年猪菜的幸福感。(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